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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,******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)
作者: 发布于:2020/4/25 7:41:29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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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汽车消费,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,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%征收率减按2%征收增值税,改为减按0.5%征收增值税。

本公告所称二手车,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******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,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2020年4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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