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-005-0109

税务法规
政策法规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税务法规 > 政策法规
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1年度——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
作者: 发布于:2022/1/3 19:11:37 点击量:
放大  缩小  默认

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 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 税务总局 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)及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 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 税务总局 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)有关要求,现将2021年度——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:

1.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2.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

3.澜之教育基金会

4.中国慈善联合会

 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 民政部

2021年12月28日


联系我们:
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
0431-85211970
wangliang@uni-tax-jl.com
官方微信
手机端
分享到:
版权所有:尤尼泰(吉林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  吉ICP备16005622号

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219号